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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事

陕西-榆林 12-23 19:09  悬赏 0  发布者:李利林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村卖了些地书记说没有合同也没有找开村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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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3 20:06
可以举报,或者要求公开村务信息。
回复时间: 2010-12-23 21:59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村委会的做法违法,你们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纠正违法行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0-12-24 07:02
举报土地局、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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