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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尾身亡

河北 12-14 08:31  悬赏 25  发布者:gaoyu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妻子在11月20日上班途中追尾中型货车身亡。当时情况是这样的:道路过窄,没有路灯的道路上停车,大车没按规定摆放警示牌(在发现我妻子身亡时司机才把报警灯开开,但没有证据),我妻子是没有驾驶本,行车本,没戴头盔,请问这种判定能否要求场子给与工伤赔偿?责任应该是什么样的?(大车后面无车牌五保险杠)
问题补充:
我所不服气的是,如果大车摆放明显的标志牌,警示牌,人就不会往上面撞,而且道路也太窄了,大车是A2本,他在那停车以后,小轿车只能勉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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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14 08:39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
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不是主要责任的,才是工伤。
追问:

只有前车倒车什么的才可以算主要责任么?在法律的前提下,能否判定为同等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2-14 08:43
等待交警处理,是否构成工伤,也要看事故责任,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追问:

责任书这2天就下来了,可是我们人没了,想为孩子多争取点,请问怎么样的情况才可以判定为同等责任?前车的主要责任是肯定不可能的

回复时间: 2014-12-14 09:00
非主要责任属工伤。
回复时间: 2014-12-15 15:37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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