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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将属于个人"的问题

新疆-乌鲁木齐 12-25 00:54  悬赏 20  发布者:090828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这项法规真的实施,觉得符合中国的现状吗?在中国哪家不是男方买方娶媳妇,大多数男方付了首付,购房合同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偿款,凭什么不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早点出台这项法规,女人都想自己买房子了,哪怕是借钱买呢,有保障啊,现在弄得孩子也生了,人也老了,男人不定哪天翻脸叫你出去,女人难道睡桥底下吗?律师肯定要说夫妻俩协商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有多少家庭男方就是不愿意加配偶的名字啊.跟谁说理去,中国的法律还保不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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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25 22:11
呵呵,欢迎畅所欲言。就你的观点而言,尚不全面,虽然说房产归男方,但就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应当仍然是合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05 10:22
我有个朋友,女方跑去北京好长时间,后来又回来,想分房子,当初买房子的钱都是男方赚的,在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女方妹妹家的孩子也一直由我朋友供养,女方根本不上班,针对这种情况,感觉新婚姻法,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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