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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系统型红斑狼疮,离婚想拥有小孩抚养权可吗?

湖北-荆州 12-15 13: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方有系统型红斑狼疮,离婚想拥有小孩抚养权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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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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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15 15:04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2-15 13:07
系统型红斑狼疮不具有传染性,离婚时不妨碍女方要求孩子抚养权。
追问:

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否争取法院会判给我吗?

回答:

可以争取,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看那一方抚养孩子最有利,从而判定那一方直接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4-12-15 13:40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4-12-15 17:13
1、女方的这种病并不影响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抚育费按照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付,要结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小孩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地水平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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