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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工作中右手食指被电锯锯到,能不能让公司赔偿,

江苏-无锡 12-15 20: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爸在工作中右手食指被电锯锯到,能不能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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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16 11:09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12-15 20:55
您好: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追问:

要等伤好了才能去鉴定吗

回答:

具体要看是什么伤情,一般治疗稳定了即可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2-16 07:48
属于工伤,根据伤情和年龄等要求赔偿。建议先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2-16 13:20
属于工伤,如果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保险基金赔付,如单位没有缴纳由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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