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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构成什么罪?我很烦恼!

 12-26 12:42  悬赏 0  发布者:暖香惹梦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金华 回答:(3)
我妈08年同学会和一个同学重逢,之后两人互发短信,内容有些暧昧,如:我爱你,晚安之类的,还有以后在一起之类的!但没有实质性关系。后来这条短信被他老婆看到了,又是到我妈单位闹,又找我爸闹,又到我单位闹,还到我家闹!这两年内,我妈换了手机,没有再和她家任何一个人联系,但是她还是不断的发一些短信给我,寄信给我,内容有捏造的,嘲讽的,污蔑的,辱骂的!两年来都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知道他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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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6日 13时10分
对方必次骚扰,已经严重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与工作,属民事侵以,如再骚扰,你可报警,并搜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们!短信算是证据了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6 21:27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2-27 07:15
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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