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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怎样撤案?

 12-27 00:32  悬赏 20  发布者:6685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1)
前几天,我笔记本被盗了,立即报案并且立案了,现在由于某种原因,我想撤案,可以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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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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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7日 08时06分
《刑事诉讼法》130条 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所谓不应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报案人来讲,没有什么特别的程序,到当初报案的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由公安干警根据情况上报决定是否需要撤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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