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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湖南-郴州 12-21 18:59  悬赏 0  发布者:xiang3…… 给我留言  回答:(4)
两人结婚有三年,有一孩子两岁多,结婚时男方给了16000的彩礼,加上三金、红包之类的花费了50000多元,但是在结婚第二年由于买房子女方父母出了20000块钱。婚后两人多次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多由女方提出。最近一次闹离婚女方动真格了,要起诉离婚想获得孩子抚养权还要求返还那两万块钱。咨询一下:
1:孩子应该怎么判?(男方条件明显优越,月收入每月在3000左右,女方一直没稳定工作,而且女方娘家是租的房子,父母都动过手术不能干重活,收入很有限,并有一妹妹读小学3年级)
2:彩礼是否可以要求适当返还,那两万块钱女方家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有媒人作证,两万块钱没有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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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1 19:02
时间很久了,不需要再退还
回复时间: 2014-12-21 22:13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4-12-21 20:48
离婚不能退彩礼。
抚养权一般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收入是重要的权衡条件之一,但不是全部
回复时间: 2014-12-21 21:17
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以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来定的。你经济条件好,有一定的优势。至于彩礼,肯定是不能退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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