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高洪祥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电动车肇事致人死亡,为何责任各半?收集智者意见!

云南-昆明 12-27 17:21  悬赏 0  发布者:suntea…… 给我留言  回答:(4)
86岁健康老人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倒,后一直昏迷,经两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书说双方各50%责任,提几个问题:
1.老人过马路路线上是个破口,人车可过,电动车无牌无证,且肯定是超速的,交警认定公平吗?
2.这样认定对后期赔偿是不是较为不利?
3.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交通肇事罪,可立案吗?
4.民事赔偿上是不是我们提多少金额就按50%来赔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7 17:35
事故责任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划分。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0-12-27 19:50
您好!对于交警的认定你要推翻是很困难的。同时,如果你要通过诉讼来索赔,也离不开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如需帮助请致电:尹律师:15969434398.
回复时间: 2010-12-27 22:05
你好,
   现在的电动车设计上突破国家标准,应算机动车,不服认定可申请上级交警部门复核。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2-27 22:30
1、对交警队的认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2、赔偿按责任划分来赔偿。
3、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民事赔偿按责任比例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河南许昌
广东深圳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9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33
湖北 襄阳
人气:4387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9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29
河南 许昌
人气:254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