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合租房水电气费财产纠纷

重庆-沙坪坝 12-27 18:56  悬赏 10  发布者:bbfary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件:我自己(A)一个人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的合同。后来我自己在网上找了一对情侣(BC)来合租,将另外空余的一间房间租给他们。没有书面合同。但是我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写明了最短租一个季度,押金500,租金每月500。到他们搬来的时候,告诉我暂时只有1500,剩下500下个月补齐,我答应了,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地找BC要了一份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交租金的时候身份证复印件和租金一并交给房东保管。
租房期间,除了电费,水费和气费BC均以没有钱为理由一再拖欠不交。租到两个月的时候,在没有任何理由和水电气费没有结算清楚的情况下搬走了。
以至于以后的水电气费都是我一个人交的,所有费用的发票我都有保存,我也屡次打电话、发短信通知BC来把费用结算清楚。但是BC两人都不接电话,不回复短信。

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房东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呢?
我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吗?
如果我起诉他,应该怎么做?需要些什么?
听说诉讼赢了,败诉方是要承担我的诉讼费是吗?

希望各位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9 14:17
可以起诉对方,只要来源合法,都可以做证据,只是证明力如何由法官认定。
胜诉的话,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按比例承担。比如你诉请1000,判决500,那对方应负担一半诉讼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