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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大3的毕业生,我十1月初与江西这边1个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公司实习

江西-抚州 12-24 12:2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大3的毕业生,我十1月初与江西这边1个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公司实习。因1些原因,我在十2月1号交了辞职报告,当时公司的经理在口头上也答应了我月底走。可到了十2月中旬,我去问领导,他却要我做到2月初,只要2月之前走的都算私自离职,要扣两千块。请问这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并且我有1部分同学十2月初走了,公司在他们资料上写上了私自离职,并不发工资。请问我1月1号走,这公司应不应扣我两千块! 如果我1月1号走,公司硬要扣我两千块,那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找哪些部门为自己辩解呢?还有如果找仲裁之类的大概要多少钱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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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4 12:42
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24 15:34
不应该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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