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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诈骗?公安局能不能立案?

山东 12-28 11:49  悬赏 0  发布者:撒旦天使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与一对自称夫妻的男女鉴定装饰合同,合同是男人签订的,工程款约定按进度分批给付,第一次付款我把钱交给男人手中后其又转交给女的并让其打收条(有证人)多次付款男的就打一次收条其余都是女的打的收条,工程款付清后三个月后男的起诉我欠其工程款,我这才知道他们不是夫妻,现在女人失去联系,男的不承认女人打的收条,我手中有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证物证于,有他们打的收款收条,我能告他们诈骗吗?是否能立案?
问题补充:
我们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但他那一份价格有改动(是我改的),他手中的结算单是他自己写的,没有干过的工程他都计算上了(我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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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9 16:51
界限比较模糊,公安局可能会以民事纠纷为由不受理,你只能积极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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