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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北京-崇文区 04-12 17:21  悬赏 20  发布者:wangwe…… 给我留言  回答:(7)
(1)我与现在的公司已经连续签订7年的合同,,现在面临到期。。公司如果不打算与我继续签订是否合法。
(2)公司不经过本人的意愿能否强迫安排调动本人去其他地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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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12 17:34

 1、如果是08年1月1日后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达到两次,期满单位可以不与你续签合同,但应当支付你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公司调动工作岗位应当与你协商。
回复时间: 2009-04-12 17:38
支付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4-12 17:41
支付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4-12 21:17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09-04-12 22:03
支付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4-13 07:40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4-13 15:35
具体问题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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