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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安徽-安庆 12-28 12:36  悬赏 10  发布者:RhX2098 回答:(4)
律师:你好,前不久,朋友借我车子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无证驾驶拖拉机,现在对方受伤住院,经过交警队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请问是由相互调节处理好些,还是由对方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好些,还要就是之前我垫付了六千元,驾驶员是四千元,并且车子的修理费也是我自己出的,都有收据,收据也是我的名字。请问:对方一旦起诉了,我如何要回自己所垫付的钱和车子修理费。我作为车主是否也有责任,对了,我的车子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责任人保险,请给予帮助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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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8 12:45
你作为车主,如果在出借车辆时没有过错,对此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应由借用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0-12-28 13:28
你作为车主和出借人,不承担责任,你应等待对方起诉,然后提起反诉,讨回你垫付的钱以及你的车辆修理费。
回复时间: 2010-12-28 13:28
让对方起诉,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你个人垫付款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也可向借车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1-01-02 19:19
你好,建议由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然后你可以举证你垫付的费用或反诉要求对方承担你的车辆修理费用。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作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若出借时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对交通事故不用承担责任。责任应由实际驾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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