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取保候审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陆腾达  
已解决问题

轻伤已经调解,法院怎么判

 04-12 17:51  悬赏 20  发布者:cg811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3)
我们(是学生)打架了 在网吧因为排队拥挤 和受害人发生殴打. 受害人将我朋友的脸打出血来 然后我们看着我们的朋友受欺负了 就去找受害人 将他殴打 鉴定结果是轻伤 鼻梁骨轻微裂开. 后来我们被送进看守所.我们家长和受害人在检察院协议调解.不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6天以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被取保 然后检察院公诉我们寻衅滋事. 通过庭审,我们的律师往无罪辩护.检察机关的证据不充分,只有我们殴打的录象. 并且我们打人并没有用任何凶器.现在案子很难下判决. 现在法院问我们认罪不认罪,如果不认罪,只有2种可能 1检察机关办错案子了 2 立即收监。 认罪的话就缓刑.律师的意见是既不说认罪,也不说不认罪。他问的就不合理,要说认罪,要问认哪个罪。寻衅滋事不成立,我们不认这个。要说轻伤的话,我们可以认。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认罪还是不认罪. 法院也不说具体认什么罪. 轻伤我们已经调解,这还有罪吗? 寻衅滋事我们不认同,如果是寻衅滋事,我们不认罪. 请问我现在是否应该认罪? 认什么罪?补充一点,我们是学生,以前并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我们是在参加学校组织的电子竞技比赛才去上网(学校出了证据) 然后发生了意外事件, 并没有给网吧造成生意上的损失 没毁坏公务 没扰乱社会秩序. 我们只殴打了受害人自己 寻衅滋事是无聊的去寻找刺激以打人为乐 是社会闲杂人员. 情节严重的 给社会秩序带来影响的。 请问他们能判我们这个罪吗 几率有多大. 轻伤已经调解,不追究任何责任 还有罪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12日 18时08分
可以免除处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受害人家属已经撤诉了,得到了我们的高度谅解. 如果一审判决故意伤害,到二审我们只有把轻伤鉴定推翻,才能无罪是吗?
那我们的调解协议书会随着我们要求重新鉴定而失去法律效力吗?如果我们重新鉴定,受害人还能在推翻调解吗(闹情绪)?我们一审认罪,到二审对我们的审判有没有什么影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12 18:14

  寻衅滋事不确切,应该是故意伤害,由于你们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处罚。
回复时间: 2009-04-12 18:24
你去多做做受害人的工作,对你有好处,别在这上花功夫,社会要和谐,都没有怨言,你自然很轻
评论者:常律师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4-13 19:43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你所讲的情况应当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所以正确的定性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建议积极努力争取缓刑。
评论者:常律师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4-13 19:43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你所讲的情况应当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所以正确的定性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建议积极努力争取缓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上海黄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