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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占用耕地,政府部门不作为,申诉无门。

河南-商丘 12-25 21:06  悬赏 0  发布者:一帆风顺20…… 给我留言  回答:(1)
控告请求
要求追究张国磊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耕地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张国磊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
2014年5月30日,控告人与张国磊因建房产生纠纷,张国磊将控告人殴打至右额突及鼻骨右支骨折、牙齿松动、右眼睑淤血肿胀。2014年6月3日经柘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了公(柘)鉴(临)字(2014)第491号《法医学人体损伤文审检验鉴定意见书》控告人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张国磊随意殴打他们致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构成故意伤害罪。事情发生后,张中磊潜逃在外,后被刑事拘留。张国磊及其家人委托张麦林、张国伟、张文艳等人进行调解,利用控告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信息不灵和不知张国磊已经被缉拿归案的情况下,被欺骗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张国磊利用这份《调解协议书》托关系、上下活动办理了取保候审,并进而违法消案,逃脱了法律制裁。张国磊在被释放后,本应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但其相反且变本加厉地报复控告人。2014年11月11日深夜12点半左右,张国磊又到控告人家门口威胁、谩骂,并用砖头将控告人家的新大门砸坏,并将控告人新建房屋西墙上的落水管子全部砸碎,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严重威胁了控告人的人身安全。控告人报警后,岗王镇派出所以没有证据证明砸门是张国磊所为为由,拒不立案。
二、张国磊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犯罪事实
2014年春,张国磊伙同其父亲张涛,强行将自己家的1亩3分地责任田,又租用了与自己责任田相邻的村民张麦民家的责任田1亩3分、村民张麦峰家的责任田1亩3分、村民张雨来的责任田1亩3分地,这样共计5亩2分地,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用途转换手续的情况下,将这五亩多基本农田强行推平硬化,建立起了一个建筑材料场,出售沙子、石子、水泥、砖等建筑材料,被其占用的均为基本农田,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三百四十二条,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三、张国磊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张国磊伙同其父亲张涛为扩大建筑材料场,多次要求强行租用与其相邻的村民张孟友、张麦军父子的3.5亩责任田,张孟友不同意,张国磊就强行在张孟友的责任田内盖简易房、种树、挖坑、垒土埂,播种季节不让张孟友播种,直接造成张孟友的3.5亩责任田撂荒、张孟友被气病瘫痪在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张国磊父子仰仗其拳头硬、人多势重,在岗王乡派出所有个别干警充当其保护伞,长期横行乡里、欺压鱼肉百姓,已经成为柘城县岗王乡一霸,并依托开办的饭店、沙石料场等企业,豢养了一批打手,初步形成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并涉嫌多起严重的刑事犯罪。
在对张治安故意伤害一案中,虽然张国磊赔偿了控告人张治安的部分经济损失,但其被取保候审后,继续制造事端欺压百姓,主观恶性一点未减,我们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张国磊相关犯罪事实重新立案侦察,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追查其背后的保护伞,保岗王乡老百姓一方平安。
       控告人: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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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6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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