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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出售需要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吗?

湖北 12-28 14:11  悬赏 0  发布者:张华安 给我留言  回答:(1)
农村宅基地户主是我父亲名,但他想卖屋地,我能阻止吗?是不是只要他们俩公婆签字就行啊?如果我不同意买卖而提出起诉,是不是他们的买卖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啊?因为宅基地也是属于家庭成员公共财产对吗?家庭成员应该可以分得卖房款或推翻买卖合同吗?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我没有出资建造,那是不是说明房屋就是我父亲本人,而宅基地依旧是我们家庭成员共有啊?他要卖出还是要经全家成员同意对吧?我老婆和女儿也入户,一旦宅基地卖出,她们也能平均分钱对吗?另外宅基地是不是不能继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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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30 10:18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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