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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纠分

 04-12 19:08  悬赏 0  发布者:ylq77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原房产证上注明房屋产权由4人所有,且注明各占25%,这4人的关系是父,母,子,媳,现情况是母亲已死亡,父母膝下有子、女各一人,现问一下按继承法应怎样进行分配继承母亲的25%?
 
  现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母亲生前还留有股票,在她弥留之际,证券公司已上门办成全权委托给父亲操作的手续,请问,这些股票是否就属于受托人的,还是也要属于遗产进行分配,如是的话,按继承法应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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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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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4月13日 08时26分
单就该房屋而言,母亲的25%,母亲、儿子、女儿有权继承,儿媳没有的。

委托操作和股票的权利归属是2回事情,当然要进行遗产分配。基本原则和上述房屋分配一样,但是还要了解更进一步具体情况。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14 11:11
房产份额、股票由父、子、女儿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4-14 17:23
股票和房产由夫、子女各继承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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