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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请详细说明,谢谢!

山东-烟台 12-28 20:01  悬赏 0  发布者:30996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提前实习,最后一年的学费一万元,出于信任,找同学代缴,但该同学没有给我交,并把我的学费花了,他承认了此事,并承诺还钱,他回家取钱,并立好字据,字据的内容是这样的: 由于本人将王**应该缴纳的学费一万元整花掉了,特此说明。现本人回家取钱偿还王**,时限2010年12越15日至2010年12月18日,如过期,王**可以报警,特压身份证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滞纳金额由本人偿还。身份证号******此说明由本人自愿书写(正常状态下)欠款人姓名:**按手印。2010年12月15 他回家取钱,只还给我了8600元,还差我1400元,还有期间产生的800元滞纳金,一共2200元,现在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明显不想解决此事,特此咨询一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上述的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很着急,那是我父母的血汗钱,没想到交友不慎惹得麻烦,恳求回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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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9 07:48
去他家找他家人协商还款,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2-31 14:38
有效,但是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了,如果对方坚持不还的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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