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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孩子在校正常行进,被同学撞伤,应如何赔偿?

 12-29 11:35  悬赏 0  发布者:火警123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8)
您好!我7岁的小女孩在学校课间时,刚走出教室门,被其他班一个快速跑过来的同学撞在额头处,导致额头被撞出一条近4厘米的伤口,在医院缝了5针。请问应该要求作哪些赔偿,因女孩怕伤口留下疤痕,我们通过网上及别人在境外买的修复疤痕的药是否也属于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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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4时06分
您好,按照过错比例赔偿,你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你方也存在过错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37
你好,不属于赔偿范围。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42
您好,这是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43
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你方也存在过错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但你方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54
可以要求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54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因此,可以向对方监护人和校方索赔。自购药品较难获得支持,可以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2-29 11:55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合理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4-12-29 12:00
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可以主张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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