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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的责任

河南-濮阳 12-29 22:47  悬赏 0  发布者:陈金雷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4年12月29日下午五点,在106国道上开箱货撞伤人,我开车正常行驶,伤者是横穿马路,当时我的车速也不高,我是开车给老板开车送货的,伤者骑得自行车。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面,据了解受伤着能说话,20点的时候伤者还在监护室里面出酒。车的保险到期也没及时交保险。我做为开车的司机的责任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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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31 10:56
只要您没饮酒,吸毒,肇事逃逸你一般不会承担民事责任,交通肇事的责任有老板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29 22:51
民事赔偿责任由老板来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29 23:02
你好:先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4-12-30 07:17
你的责任由交警划分。
回复时间: 2014-12-30 21:45
应当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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