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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小孩抚养纠纷案

 12-30 15:15  悬赏 0  发布者:132574……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永州 回答:(3)
合法的婚生子女得不到抚养,非法的孩子却一个又一个的生。这是父母的错还是法律没有作用导致而成?
问题补充:
2008年邓佳茗的父亲邓幸芬去深圳打工期间包养了一名湖北籍的女子于2009年生下一个女孩。为了生儿子传宗接代的邓幸芬与包养女子再次怀孕,由于我举报了计划生育被包养女子被深圳龙岗计生局抓住了,2010年3月16日深圳律师邓都兴(邓幸芬同母异父的哥)与邓幸芬在龙岗计生局写了一封离婚保证书并且给了那里的工作人员几千元钱把当时怀孕第二胎的被包养女子保释出来生下了第二胎。多年来未成年的婚生子女得不到父亲的抚养,今年3月孩子把她的父亲告上了法院案件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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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5时17分
你好: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30 15:1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2-30 15:18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纠纷的,按照孩子的实际需承担的。
追问:

深圳律师邓都兴明知邓幸芬未离婚有未成年孩子却指使他同母异父的弟弟那样做,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深圳龙岗计生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2010年3月16日邓都兴与邓幸芬两个人去计生局把被包养女人保释出来的。至于给了计生局的钱的事是邓幸芬与工友聊天骂计生局的工作人员时我在电话里听到。

评论者:13257462434 给我留言
时间:2014-12-30 15:56
毕律师的建议很对,我女儿邓佳茗已经起诉了她父亲邓幸芬,案件还在审理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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