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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问题

广西-柳州 12-30 12:03  悬赏 0  发布者:adeade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孩子今年5岁半,在三江县县幼儿园读大班,在午睡前和小朋友打闹被踢下床,导致左肩膀关节下方骨折(有点错位),当时老师就在旁边。可是老师没有通知家长,直到接小孩放学才知道这件事。现在找幼儿园赔偿,可是他们却说幼儿园不是委托监护人没有责任,这件事属于意外园方只有过失,而且幼儿园只承担一半小孩和家长也要承担一半的过失。幼儿园只负责教育和看管,所以不同意赔偿。请问他的说法是正确的吗?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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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31 13:07
你好,在幼儿园受伤应该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把你孩子踢下床的小孩的家长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12-31 10:40
幼儿园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监护义务。
另一个小朋友的父母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协商不成建议你讲幼儿园和对方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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