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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12-30 15:03  悬赏 0  发布者:古月凤平@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上饶 回答:(2)
律师您好,请问所谓的婚后财产共同拥有包括男方家的动产不不动产财产吗?如房屋等,我是外地嫁到这边的,婚后我有权得他的房屋或金钱的一部分吗?如果是女方坚持离婚,男方能否赔偿精神损失费用啊?包括一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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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30日 15时11分
共同财产指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在登记之前已有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除一方有重婚等情况可主张赔偿外,没有精神损失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22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动产或者不动产,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个人,你没有权利分割。
精神损失赔偿需要对方存在严重过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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