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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
北京 12-30 15:44 悬赏 0 发布者:MfW1638 回答:(8) 你好,我在北京一家珠宝店上班,入职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离职时被要求必须签订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协议,合法吗?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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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46
1、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2、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用人单位必须对你做出保密义务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协议无效。
2、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用人单位必须对你做出保密义务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协议无效。
- [安徽-巢湖]
- 罗远水律师
- 322349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46
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你拒签。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6:47
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竞业限制必须支付补偿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208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3
不合法。
![](http://img.110.com/nophoto.jpg)
- [北京-丰台区]
- Q171297501
- 给我留言
- 34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7
入职没签订合同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用人单位要对你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无效。
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用人单位要对你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无效。
- [北京-朝阳区]
- 李同红律师
- 433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8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约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才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约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才有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9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2-31 09:54
你先签这个协议,然后自己留一份,以此协议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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