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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相关事宜

浙江-宁波 01-04 08:21  悬赏 0  发布者:葛民强 给我留言  回答:(2)
财务部请把此通知加入原有工资制度!

未毕业的实习生,工资一律按天计算。

例如工资2000元,当月除开休息日的工作日为26天,那么日平均工资为76.9元每天。

请假1-4天,则扣除769元;

月累计请假5天以上(含5天),按1.2倍日工资扣除;

月累计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按1.5倍日工资扣除;

无故旷工2次以上,警告无效者,直接予以开除!

请所有实习生注意一下!以后新来的实习生一律按此执行!

实习生无年休假!

财务部请把此制度,打印盖章,知会所有实习生,并签字备案。
昨天这老板突然对我们这种实习生来了这个制度。我想辞职。因为我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在这家公司工作时只签了就业协议,没有注明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 那么我现在辞职的话,是不是要继续工作到下个月的今天才可以离职?2 违约金需要付吗?3 我们的工资是不是能得到应有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4 11:41
实习不纳入劳动法范围。
回复时间: 2015-01-04 10:46
你好,你们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当按合同法来调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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