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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现金汇款借给别人一万元钱,现在不承认怎么办?

湖南-郴州 01-04 21:13  悬赏 5  发布者:芭拉米 给我留言  回答:(2)
09年在东莞我借给了别人一万元钱汇到湖南,当时是现金汇款的,到现在有5年了,别人不认这笔帐了,我拿着借款人的账本去湖南这边银行查了确实有收到过1万元钱,可是他又说是别人汇给他的,我要怎么找到这个证据?收款方会有显示在那个地点打款过来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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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4 21:15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 2015-01-04 21:44
建议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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