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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交车发生事故

江苏-常州 12-31 08:52  悬赏 0  发布者:pEW3552 回答:(5)
你好:我在红灯下停车后被公交车追尾,他全责,因公交车只有强险,保险公司只赔付2000元,我修车要6000元,公交公司让与司机协商,也就是说让司机垫付,司机是他们聘用人员。他们不负责,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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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31 08:54
有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2-31 08:57
不合理,司机是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给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交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31 08:59
起诉公交公司
回复时间: 2010-12-31 09:28
起诉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0-12-31 21:08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及其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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