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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赔偿

 01-07 11:48  悬赏 0  发布者:cdjwww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3)
我的车载10月8日早上被对方撞。交警队出警划定对方全责。对方走商业险。我车去4S店修理。修理完毕对方不出钱提车。我自己垫付提车。发票和旧件我自己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完了。对方称没有提供银行卡。可保险公司说已经把理赔的钱打入对方受益人的账户了。现在这钱就找不到了。。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问问我怎么才能拿到我垫付的修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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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07日 11时58分
您好,可以拿着事故认定书和相应的损失明细去法院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7 11:57
可通过法院将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一起诉讼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1-07 12:1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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