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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证怎样办理

四川-南充 01-08 11:28  悬赏 0  发布者:15528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人,以前结婚至安徽省户口未迁移,孕育一个子女,结婚时间2009年,小孩2007年出生,离婚时间2010年。
   现在再婚,怀孕7个月,男方是初婚,在男方所在地办理好了申请表,现在办理生育证时女方计生办说要进行调查,需要打电话到安徽调查确认是否是生育一个子女,还要安徽开证明证实,还要去我老公所在地调查是不是初婚。再按政策办理,如果不符合再婚生育条例就只能按二胎罚款,请问正常程序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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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8 14:52
建议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1-08 16:34
向计生部门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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