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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

江西-赣州 01-03 00:52  悬赏 0  发布者:廖章莲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我哥哥在赣州水南那里建筑工地上班意外从2楼掉下来死亡。是赣县人。请问他应该得到多少赔偿。上有一个母亲,老婆。2个孩子一个9岁一个10岁;他应该得到那几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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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5 10:45
应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由工伤保险负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条例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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