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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至轻伤 交警判我全责 没有扣车 伤者就脚扭了 在家修

山东-烟台 01-13 14: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开车撞人至轻伤  交警判我全责  没有扣车 伤者就脚扭了 在家修养两个月  带她去保险公司定损不去 就要我直接给他钱  不给就去交警那告我 他这算不算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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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14
你好,可以由交警协调解决。
追问:

不是应该由保险公司协商给多少钱 然后我在给他吗 交警可以协商我给他多少钱吗

回答:

由交警出面协商较为公正。

追问:

那交警协商完多少钱 保险公司会全部报销给我吗

回答:

这个建议咨询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15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16
你好,不算敲诈。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17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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