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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

江西-宜春 01-13 19:17  悬赏 0  发布者:淡然小强 给我留言  回答:(1)
1996年从电力技教毕业起,就一直在赣西供电公司变电站上班,是赣西的一名小集体员工,但在工作十年后的2006年12月,让我们签署买断合约。2007年1月新的劳动法颁布,工作十年的职工可以转正,公司这种作法合理吗?买断后,我还是原岗位不变,继续上班至今,现在公司又搞出个竞岗机制,竞争不合理,好多岗位都已内定,没竞聘上的员工,扔回人才市场,公司不再理会,并解合约。
我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同工同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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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4 10:00
你好,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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