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车位买断60年,车位服务费不停涨价

陕西-西安 01-03 15:27  悬赏 10  发布者:785558…… 给我留言  回答:(4)
06年买断车位60年使用,与开发商合同上声明车位服务费是90元/月,车位证上明确写明每月是90元车辆服务费,但物业公司申报市物价局,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服务价格由原来的每个月90元改为150元,每次为5元。
    服务价格的批复中明确写明“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管理企业可在此价格的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请问我能否继续每月90元的缴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3 15:33
按合同缴费
回复时间: 2011-01-03 16:41
当然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每月90元缴费,否则开放商构成违约。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1-03 17:01
可以按照合同缴费
回复时间: 2011-01-04 09:53
合同中约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对于抬高部分有权拒绝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安徽合肥
河南信阳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90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0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28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31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2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