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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是否应该由该两口承担?

黑龙江-哈尔滨 01-04 10:28  悬赏 30  发布者:急盼回答 给我留言  回答:(3)
同事两口在某单位办事,遭到办事员刁难,事没办成。在出该单位门口时,两人谈论遭到刁难的事时,该办事员假借打电话也跟出门外,听到谈论便上前质问,随后双方发生厮打,办事员脸部被对方手指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同事两口被行政拘留7日各罚款200元。该办事员随后住院4天,请问办事员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是否应该由该两口承担?
问题补充:
已经行政拘留和罚款还要对其经济赔偿吗?办事员的经济赔偿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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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3 20:37
你好:营养费需要有医嘱。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有具体精神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1-04 10:31
应该承担合理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1-04 13:00
这里不涉及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张杨律师是专业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是《叶文有话要说》的法律咨询热线特约律师,对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非常丰富,可以最大程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如果自己无法更好的处理此事,您可以与我们进一步沟通,具体细节及处理办法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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