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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湖南-永州 01-14 21:43  悬赏 0  发布者:文档乐园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是湖南衡阳人,新县城乔迁到我们那里,我们失去了原有的田地,政府按户籍人口发放地皮(门面),以前我们家只有我和父亲,所以只分得一个门面,我奶奶也有一个门面,但是我奶奶有三个儿子,按照原来的行情,一个门面市场价6000元,于是我奶奶的门面若是按继承来算,三兄弟各占三分之一就是2000块一个人,除了我父亲外,其余两个兄弟都有两个门面,于是我父亲就跟他两个兄弟商量,把奶奶的门面卖给我家,当时他们也同意了,并且我们家也各付2000块给两个兄弟,因为这边的风俗都是这样,所以当时并没立字据,这在我们那里已经算是不成文的规矩,奶奶家的门面已经卖给我们,按理说,那个门面就已经是我家的了,我奶奶应该轮流住三个儿子家,但事实是,这八九年来,奶奶一直住在我家一楼,并因此影响到我家门面的出租,损失高达好几万,原本我们是不计较的,但是现在我家新增了人口,我后母和妹妹,又分到一个门面,但是父亲两个兄弟眼红,就诬赖这个门面是奶奶的而非我家新增成员的,也不承认他们当初拿了钱,不承认同意把奶奶的门面已经卖给我们,所以因此闹得不可开交,政府说这是家庭私事不好插手,所以我想问下您如何通过法律这条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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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4 21:56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1-15 16:19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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