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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配

辽宁-大连 01-04 23:44  悬赏 20  发布者:RWJ2617 回答:(2)
父亲去世三年,去世前,每年都按时象爷爷交纳养老金,父亲去世后,由他单位发放给爷爷的养老抚血金,母亲也都交给了爷爷,现在,由于动迁,要发放股份钱,其中,股份包括;太爷爷,太奶奶,奶奶等(已去世),请问,象这种情况,我父母一直都赡养老人的,现在,我父亲不在了,我母亲,是否可以得到同样的股份财产分配?假如爷爷不分配给我母亲,而这股份当中,还包括了我奶奶的一部分(母亲当年至今,也 一直都养老),并且,奶奶去世时,我们也照样发送老人了,我们还有权利得到这份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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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05 00:18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前提是你爷爷去世后,且没有遗嘱处分财产),股份中你奶奶的部分,你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1-05 09:39
你母亲如果尽到赡养义务,则有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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