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已解决问题

人命关天无人问

 01-18 18:05  悬赏 0  发布者:zzx51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白银 回答:(1)
我妹张某和其丈夫李某因家庭琐事长期争吵,与2015年1月7日张某在争吵中服食农药二甲草甘膦200毫升(李某自述),送往会宁县太平乡卫生院洗胃后有送往会宁县医院洗胃并治疗(门诊,开始谎称住院治疗),在1月8日在医院化验7项指标超标,显示有肝肾功能衰竭迹象的情况下,谎称化验结果正常,带回到家里两天后又在我们逼迫下送到乡卫生院治疗,正在乡卫生院告知有危险的情况下,其丈夫还不予以转院治疗,最后在我们监督下送进兰州军区总院。在我护理过程中,由于我怀疑服食农药后送往医院不及时,就问我妹张某,她的回答是“我喝的时候,‘涅’看着来(意思是李某看着她喝的),喝完后也就往医院送了。”当我问到后悔不后悔时,她回答说:“娃娃还太小,后悔的很,我叫‘涅’(他们)三个把我哄了。”这谁三个哄了,令人生疑(后来听说还有陈某和李某2(邻居两口子)参与矛盾)。我问她为啥要喝农药时,她说:“冤枉得很”。并且在抢救过程中,李某多次提出放弃治疗。李某在会宁县化验单出来后,明知道危险的情况下把病人拉送回家,8日送回家,9日晚李某又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又吵架,让我劝劝我妹,在电话中我听到我妹说话困难,就让送到医院治疗,李某在电话里说“我答应把‘涅’(她)送到医院治疗,‘涅’不相信莫。”过后我从这句话就想了很多,病人身体是多么难受,迫切希望到医院治疗,而某三番五次哄骗,才导致病人不相信。在兰州抢救三天三夜以后(13日)病情恶化,妹夫在病人意识清楚情况下放弃治疗,在送出重病监护室拔掉氧气后窒息死亡。
当天晚上在送回家的时候,我大哥和二哥因亡人能不能进门和某家发生冲突,李某家向太平派出所电话所报案(具体是给派出所副所长打的电话)并说明具体事情,派出所没有出警。1月14日我找律师咨询,律师要求看到住院病历和化验单。李某才说明是在门诊治疗,根本没有住院,也没有出院证明,只出示了会宁医院化验单。14日晚,当我看到化验单时,我觉得完全是刑事案件,我拨打110报警,因为当时我在白银,打通的是白银市110,他们告诉我会宁县报警电话时我又向会宁县报警,会宁县报警中心又告诉我一个手机号(后来才知道是所长杨某的手机)让我向太平乡派出所报警,结果我打了四次电话,打一遍对方拒绝一次,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又回拨会宁报警,打了两遍打不进去(占线),我就回拨白银市110,这样白银市110问会宁县,会宁县问太平杨某,当这一圈正好转圆时,我正好又拨通了杨某电话,电话一接通我和杨某就发生了语言冲突挂了电话,过了一会太平派出所副所长张某给我打通了电话,张某称他早就知道我们这件事,他和某的姐夫关系很好,事情的经过他很清楚。让我不要折腾,说什么报案之后要对亡人进行解剖,怎么怎么残忍等劝我,在我坚持要报案时,他要求我到太平派出所写报案材料,我问他们先电话报案,他们拒绝接案,我只有拨打白银市110问怎么办,110说不行就找会宁纪委督查并告诉我一个电话号码,随后张某又打电话给我质问我“听说你要给纪委督查办打电话,你要做个啥文章?”态度十分恶劣。15日早我哥去我们在乡派出所报警后,派出所干警口头答复不构成刑事案件,服毒又不是丈夫强迫灌下的,人家又进行了抢救,对抢救过程故意拖延避而不谈,(这个派出所副所长自述和我妹夫家里关系密切)说是向公安机关反映,当天我又去了太平派出所又做了口供笔录。在做口供笔录时,只有王某一人,三番五次出入询问室与其他民警协商,并多次诱导我,对我的原话不予以记录。16日下午我去会宁公安局,我们托人在公安机关询问后,有一位副局长李某3说是不构成刑事案件,对我的到访不予接待,我找公安局关局长,在没有找着的情况下就找到了警务督察大队,他们说这类问题不属于他们管,我要求他们对派出所督促办案时,才简单做了笔录后让我等待答复。 从我们报案后,派出所一天之内没有出警,就向县公安局上报,估计至今没有出警,乡派出所副所长在我到派所做口供时暗中告知妹夫家(只是推测),他们家对亡人急急忙忙进行了掩埋(之前我一直提出不让掩埋,必须经过法医鉴定)。因为做口供时断断续续用时间差不多三个小时才做完。我是下午5点40到派出所的,做完口供晚上8点20分左右。亡人掩埋是在下午7点左右。
截止现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请律师对这件事能够准确判断,究竟能不能立案侦查,相关人能不能得到应有惩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18日 20时47分
向检察院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程序应该是这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3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