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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广州 01-05 13:06  悬赏 10  发布者:kalyhe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们好各位律师:
          我想问下,我已经离开公司四个多月了,但公司一直没有把余下钱发给我,钱有两部份:一部份是工资半个月的,一部份是出差费。而现在我最要的是,出差费没有实物证据,只有我和另一同事才有出差费。他的也没有发。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在香港有注册,但在大陆没有。不过有一点,有家人才市场和与公司签有服务协议,因为我们的工资是公司把钱转给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再把钱转到员工银行帐户上。还有,我们与人才市场签有合同,与公司也签有合同。我现在该如何做才能要回这些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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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7 13:32
如果你们是与人才市场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那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人才市场支付剩余工资及出差费用。如果无法确定你签订的合同的类型,可以带合同找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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