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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左脚抽筋,麻,痛算,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没有好转算医疗事故吗?

 01-19 18:05  悬赏 25  发布者:lgn169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2)
我老婆12月22号做的剖腹产,之后到26号整个左脚都没有知觉,26号后慢慢有感觉,而脚跟和脚趾出现疼痛和抽筋、麻感,走路都很困难,半夜经常痛醒,现在冶疗到1月20号只是疼痛稍微好的其它症状仍没有好转,且大腿跟部又增加了有疼感,整只脚软, 请问这算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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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19日 20时38分
1、及时治疗,需要专家会诊,必要时可以申请医疗鉴定;2、治愈后,也还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再论医疗事故。
追问:

谢谢……

回答:

不客气。只要解答你满意就可以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9 18:07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定医院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医生说冶2.3个月可能会好,是冶二三个月才去鉴定还是现在去鉴定?现在是医院先出钱帮我们治疗的(治疗好了还能鉴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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