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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未共同生活要求退还彩礼

浙江-杭州 01-19 18:08  悬赏 10  发布者:kiyros……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4年经人介绍结婚。女方明知男方经济窘迫的情况下,要求男方见面礼3.2万,彩礼9.5万,酒水4万,出资买车10万,购买家具家电3万,金器2.1万,当时承诺彩礼10万元在结婚时候退还给男方用于还债。
现因感情破裂,双方在不同城市工作,未共同生活(女方甚至没几次打电话),因新婚夜男方劳累夫妻生活未成功为由,指责男方性无能。后医院证明男方性功能正常,但女方不愿性生活。
经了解女方曾有男友,因父母意愿同意结婚。
可否提出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在婚前以贷款形式购买了18万元的汽车,这部分怎样返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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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9 18:32
一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5-01-19 18:3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5-01-19 22:06
登记后彩礼不退。。。婚前车辆属于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双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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