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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湖北-襄阳 01-05 18:10  悬赏 5  发布者:pKl2116 回答:(1)
我在当地因为对地理不熟经人介绍了一名对本地熟悉的人来跑业务,双方协商对方在我这里是现金提货,不存在其他的关系就没有签订合同,存在的只是双方买卖关系,业务员从中挣去中间的差价。但给业务员印发的有公司的名片。在一次送货途中对方遇到交通事故死亡。肇事司机撞人后逃逸后抓回。我在其中是否承担责任?在对方未遇到车祸之前在我这里提货还有一部分款未付清,我是否可以向对方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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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7 16:00
按照你的描述,你并非雇主,不需要负责。
可以要求其继承人返还所欠货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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