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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强占耕地吗~~!

福建-福州 01-05 20:42  悬赏 15  发布者:ewq4244 回答:(2)
本人家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由于县政府修建开发房地产.需要征用我的耕地.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堆填了我的责任田~~!田里有油茶树.2800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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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5 21:30
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1-06 11:07
   你好,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要时是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但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补偿。
    基于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要返还被征用人,若被征用地毁损也要进行补偿。
    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征收,你的耕地的性质如无意外一般是集体所有土地。那么依法国家征收你的耕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你可以就上述补偿项目要求政府依法进行补偿,如果你认为政府征收行为违法,你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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