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婚前买房,有贷款,婚后共有人加上老婆名字,如果离婚,如何分割?

北京 01-06 15:38  悬赏 0  发布者:yidaba 给我留言  回答:(10)
婚前买房首付30万,贷款50万,婚后把房产共有人加上了妻子名字,现价值120万;如果离婚,老婆拥有房屋产权的多少?
问题补充:
能说一下具体的分割情况么?法院的朋友说是按照婚后增值部分平分,还贷部分平分的,也就是说,我可以得到婚前的首付30/80万的产权加上增值部分的一半和还贷部分的一半。究竟是怎么划分,请解释一下吧。共有人加上妻子名字和不加有什么区别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6 16:00
房屋产权的一半、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40
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后加上妻子的名字法律上视为赠与,妻子享有一半的产权。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41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42
产权证上如果没有注明各自的份额,则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46
离婚时 ,双方应该平均分割该房产,各占50%
回复时间: 2011-01-07 07:59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49
加上妻子名字视为对妻子的赠予,房屋产权各占一半。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51
你好,加上妻子名字视为对妻子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1-06 15:59
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06 16:36
共有人加上你妻子,也就意味着你赠予她,她也是所有权人。如果没加,则房产可以认定是你一个人的。但婚后所还贷款是你个人的债务,你要将该债务支出的一半还给你妻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78
山东 菏泽
人气:21092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8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606
湖南 长沙
人气:5432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