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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吉林 01-22 14:51  悬赏 0  发布者:阳阳88fy…… 给我留言  回答:(0)
求助信

尊敬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您们好:
   你们好!
   求助人:肖阳,女,满族,27岁,现住东辽县渭津镇年丰村三组。我代表我父亲肖志福恳切地向领导们求助,我父亲现在病情危重,随时都可能出现意外。万望领导们能为我父亲在交通事故一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伸出援手,给予帮忙督办,以救其命。在这人命关天的不得已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政府给予关注和解决了。
2014年3月20日12时06分,我父亲外出行至集锡公路269公里+900米处,被肇事者王俊波超速驾车撞出二十多米远,造成我父亲重二级伤残,右脑颅骨粉碎性损伤。王俊波在肇事后没能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施救,仍继续驾车行驶了17.4米后被路人截停。事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拿钱给我父亲治疗,致使受害人肖志福因耽误救治而变成重度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向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王俊波承担法定责任并依法给予我父亲应得的赔偿。
2014年10月29日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东民初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俊波赔偿原告肖志福各项费用共计:497578.03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邮寄费共计9980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王俊波承担8764元。现所有医疗费用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邮寄费等都是我一人东拼西凑举债垫付的,现在我和父亲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了。
2014年11月中旬,判决业已生效,但对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由于父亲病情加重,原来只是半身瘫痪,因无力支撑高昂的救治费用导致现在已全身瘫痪,且失去了语言和辨识能力。
我从4岁起便生活在单亲家庭里,我们父女相依为命,是父亲独自靠种地把我拉扯长大,为救父亲我现在已向好心的亲友们借债数十万元了。父亲现在又病情恶化,亲友们也都是农民,能帮忙的已尽全力了。我一个弱小的女孩眼看着唯一的亲人病情危重却无能为力。面对冷血、无良又无赖的肇事者,万不得已我向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法院执行而将所有资产转移,借以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2014年12月12日,我父由于出现多种并发症,迫不得已又再次入院。
在此期间,我曾多次到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要求立案执行都被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为。最后,在我父亲奄奄一息时,在我再三恳求下,执行法院于2014年12月16日给予立案了。此前,我已向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查封申请书,要求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及查封其房子和车,另外他家还有土地和粮食。因为他家是村里众所周知的首富,具有充足的赔偿能力。然而执行法官却对被执行人未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反倒非常积极的对我施压进行劝解。因我父亲住院急需救命钱,故多次到法院求见领导被阻。
2015年1月15日法院通知我去进行双方和解,和解条件是:一、将生效判决确定的50余万只赔40%,计20万元,分两年给付,案件了结;二、首付10万元,余下10万分十年结清。原本50万都不足以我偿还所欠的巨额债务,别说被削减60%的20万了。单纯的后续治疗和用药费用每年都不止10万元,况且我为照顾父亲就等于全都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连解决基本的生活都没有着落了,怎么可能让我们接受如此不公平的和解协议呢?当我直接表示不能接受此和解条件后,执行法官就威胁我说不同意此条件就把案件中止执行,以后更别想再找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因为实在是借不到钱了,医院就停止了对父亲的治疗。2014年12月18日我将父亲接回家中,现已全身瘫痪,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急剧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为此,我辞去了原有的工作在家照顾父亲,没有任何生活来源。面对巨额的债务,我已无力承担,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可此时的肇事者王俊波却冷血无情,仍然积极地游走于各个部门,寻求保护伞借以回避自己应承担的债务赔偿,真是令人义愤填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法院受理案件后面对无良而有赔偿能力的肇事方却表示无法执行,令人费解。
所以,我再次叩头恳求各位正义人士,年关将至,曾经帮助过我们的好心债权人也都需要我们还钱啊。希望能为我们主持公道,为小民指条明路,还我父女二人一个公道,将肇事者王俊波所欠款项如数执行到位,以救我父之命!
    叩 谢!
 
                                 求助人:肖  阳

                             盼复电话:15590761070
 
                              2 0 1 5 年 1 月 2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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