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罗雨晴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物业纠纷

北京 01-24 11:38  悬赏 0  发布者:angeli…… 给我留言  回答:(14)
旧物业两年前离开,现在他们发律师函催缴我2010年到2013你物业费供暖费水费。我很难提供相应证据,是否已过诉讼期。我们是否还有责任关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1-24 11:53
您好,没有过诉讼时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1-24 12:26
不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5-01-24 21:55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1-24 11:39
你好,应该是没有过诉讼时效的,如果你确实没有缴纳费用,是需要补缴的
回复时间: 2015-01-24 11:49
您好,从您的信息内容来看,应该是没有过诉讼时效的,如果您确实没有缴纳上述的费用,或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话,您要承担相关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5-01-24 11:53
还有责任。依法还是要偿还的 所有的理由都是无力的
回复时间: 2015-01-24 12:18
你好,没过时效,需要交
回复时间: 2015-01-24 12:32
你好,应当没过诉讼时效,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应诉
回复时间: 2015-01-24 12:53
您好,没有过诉讼时效,需要补交的
回复时间: 2015-01-24 13:07
如果旧的物业两年以前就离开了,涉及诉讼时效过期。
回复时间: 2015-01-24 13:22
这是需要交的,没有过时效
回复时间: 2015-01-24 13:36
没有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5-01-24 14:11
时效未过
回复时间: 2015-01-24 21:40
没有过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02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7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47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0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4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