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企业改制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同是下岗职工无法享受32号文件

山西-太原 01-29 20:35  悬赏 20  发布者:铁通男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原是太原市服务局下属文瀛酒楼职工(我是1984年初中毕业通过正规技校考试被太原市技工学校厨师训练班录取,这个班就是隶属服务局的实习饭店,一上学就和徒工一样干活,至1987年技校毕业后留在实习饭店工作,我的用工形式是全民固定工,至1994年从实习饭店同局调入文瀛酒楼),2005年服务局以文瀛酒楼为试点单位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当时定了好几家单位,别的单位因职代会通不过没有实施),以198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为限,8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给出3个条件,1:调出本系统,2:系统内部安置,3:解除劳动关系。不选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我没关系调出系统,系统内部安置挣的工资太低无法生活,无奈我选择了解除劳动关系,按当时每年工龄补偿615元×19年共拿了一万多元就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我是停职状态,每年的各种保险都是我自己缴纳,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单位营业场所已全部出租做商铺属盈利状态,除单位几个行政人员外其余人员都处于无岗状态),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留到2008年统一参加政府的国企改制、人资分离。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针对企业下岗职工的32号文件,对40、50及困难人员提供公益岗位,或给予养老、医疗保险报销三分之二的优惠政策,条件是2008年以后参与国企改制人资分离的下岗职工,而我们则被划出圈外,这么好的政策我们都不能享受,成了试验品、牺牲品,当时同是本局单位的很多职工,有和我一起参加工作的同学,也有比我晚参加工作的都等到了08年参加了国企改制,同是为国家做贡献,为什么结果截然不同。请问我该怎么办?恳请尽快答复一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9 20:48
劳动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天津河西区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85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广东 佛山
人气:436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