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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会处以何刑?

山东-青岛 01-09 14:31  悬赏 0  发布者:刘晓娜 给我留言  回答:(4)
犯罪人刘某,于八月十五晚,十一点半有一个人来他家门前用东西扔他的门,被惊醒后出去查看,这时那人已经走出一段路了,没有继续追赶,回来后越想越不得劲,就有开车出去看了,这时那个人走到一个地方,又给人大两辆车打了啊 ,车主出来后,把他打倒在地了,刘某到后那人已经倒地,他看见都在打就上去踢了两脚,然后用脚弄了弄他的头让他起来坐会,那两个人拿着工具,还在继续打,刘某就回家了啊,最后受害人死亡了 。三个人都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死亡原因是脑部出血太多,死亡鉴定结论是钝器所向,  至于这样的话刘某会处以什么刑法。(第一次刘某的口供是用脚动了动他的头不是踢,第二次由于逼供改为用脚踢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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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9 14:34
有可能会被判处4-6年徒刑
回复时间: 2011-01-09 18:36
尽快委托律师,从击打情节入手,制定详实的辩护方案。至于量刑幅度应根据最后对事实情节的综合考量进行量刑。
回复时间: 2011-01-10 11:4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1-11 16:57
这要看刘某用脚踢受害人是否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如果刘某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刘某应承担刑事责任。考虑到受害人有过错,且刘某加害行为轻微,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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