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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共三人注册一家以装饰业为主业的股份制公司

湖北-武汉 01-09 16:34  悬赏 0  发布者:筑栖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目前在上海,三人中本人是干这一行的,守公司并运作,以前期承接项目做投资;另一位在大型私企做总经理,还一位人脉丰,这两位投公司前期费用。股份均分,这种形式合理与否,能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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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9 16:38
可以聘请律师起草合同 维护权益 避免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1-09 20:03
除非资金较多才能.不然只能注册有限公司即可.一般根据你的公司业务等确定注册公司性质.
回复时间: 2011-01-10 09:54
   你们可以委托律师草拟工伤章程等具体有关公司治理的文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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