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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与我母亲定立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需不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知悉?

 01-10 09:14  悬赏 0  发布者:haha9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现事情陈述如下:

    我外公于1997年在市区买入一套三房两厅的套房,房产证署名为我外婆的名字,我外婆不识字。此套房给予我们一家四口居住至今,房产证也一直由我妈保管。但此事并未被外公的其他四个子女知悉,对外宣称的说法是此套房子为我父亲出钱所买,众人也都相信。2009年外公身体欠佳,基于各种考虑他召集家人开会分家产,会议上并没有提及我家所住的那套房屋。最终结果是,外公的大儿子分得一栋五层住宅楼;二儿子和三儿子各分得一块宅基地,小女儿不分(我妈是大女儿)。外公几次对我妈以及我提及,我们所住的这套房屋是已经分给我们家的了(也就是分给我妈)。基于这个事情,我有几点疑问:

1、  为让我家权利得到保证,我们是否应该请外公定立一个类似合同的东西,把房屋的产权确定下来?

2、  如果需要定立遗嘱的话,是应该由我的外公定立还是外婆定立,还是由他们两个共同定立呢?

3、  外公外婆定立遗嘱,或者定立赠与合同时需不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知悉(我们均不希望其他家庭成员知道)?

4、  外公识字可是外婆不识字,通过我上网下载的遗嘱范本修改而成给予他们签字,这样定立出来的遗嘱是代书遗嘱吗?需不需要见证人?

5、  除了定立遗嘱之外,可不可以通过定立房屋赠与合同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需要怎么做呢?

6、  现在我们家希望的是找到一个既不想其他家族成员知悉(不想破坏亲戚间关系),又能使自己权益得到保障的解决方法,请问老师能否给我们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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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0日 09时47分
1、你们现在住的属你外婆名下的房子的处理,需要你外公外婆都立遗嘱,明确在他们去世后,该套房子由你母亲一人继承,最好办个遗嘱公证;不办公证的话就邀请居委会的相关人士或律师到场作见证。
2、立遗嘱或赠与合同时不需要经其他家庭成员知悉,此属你外公外婆对个人财产的自主处分行为。
3、网上下载的范本交你外婆按手印,不属于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订立必须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士见证,最保险的是进行公证,方有比较强的法律效力。
4、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解决该房子的处分问题,即直接由你外婆与你母亲订立一份房产赠与合同,具体可以采用房管局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以无偿的方式转让房子即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你外公同意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5、你可以聘请当地的律师或直接到房子所在地的公证处,要求办这个事情即可。如果以赠与的方式解决的话,你们可以直接去到房管局咨询具体的办理手续,通常情况下,即第4点意见所述,即可解决此问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10:12
您外公外婆共同立遗嘱,无需其他子女知悉。房屋赠与必须过户了,赠与才生效。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0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10 10:22
趁你外公外婆在世,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持赠与公证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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